浙江老龄数据公布: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千万
发布日期:2018-08-24 类别:浙江
截至2017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80.08万人,占总人口的21.77%。
10年浙江老年人口净增381.48万人
舟山、嘉兴、湖州老龄化程度最高
近年来,我省老年人口持续快速增长。老年人口总数由2007年底的698.52万人,增长到2017年底的1080万人,老龄化系数由2007年底的15%提高到2017年底的21.77%。10年间老年人口净增381.48万人,年均增长4.45%。
截至2017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80.08万人,占总人口的21.77%,比上年同期增加49.46万人,增长4.80%。老龄化程度居全省前3位的舟山市、嘉兴市和湖州市,老年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26.44%、25.95%和24.88%。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温州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7.56%。
(2017年百岁老人情况)
全省百岁老人共2379人,杭州最多
最年长者是111岁的宁波老人
截至2017年末,全省共有百岁老人2379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2人。其中:男性742人,占总数的31.19%;女性1637人,占总数的68.81%。杭州市百岁老人数居全省之首,有409人;其次为温州市和台州市,各有407人和332人。全省最年长者是宁波市海曙区111岁的施杏月(女)老人。
全省纯老家庭人口数为249.0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3.06%。纯老家庭人口数列前3位的依次为宁波市、金华市和杭州市,分别为47.15万人、35.40万人和28.28万人;全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共75.50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99%,其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口分别为25.23万人、50.27万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数列前3位的依次为宁波市、杭州市和温州市,分别为12.99万人、9.33万人和9.03万人。
(浙江省2017年纯老家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口情况)
全面提升城乡养老水平
33.2万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近年来,我省各地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高龄补贴制度。去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00.70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为538万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35元/人月。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有138.83万人,80—89岁老年人月人均为43.87元,90—99岁老人月人均为90.3元,百岁及以上老人月人均为513.27(含长寿保健金)。
我省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老年人基本达到应保尽保。去年,全省有49.15万老年人得到医疗救助。截至2017年末,全省在册低保对象82.7万人,其中老年人31.4万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39元和730元。
此外,我省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截至2017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183家,养老床位39.56万张,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7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164家,床位22.79万张,民办养老床位占总床位的57.61%。全省已建市、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0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00个,日间照料及托老床位28.75万张,专职护理人员3.17万名;建有老年食堂14208个;建立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队伍18021支,参与志愿者43.50万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到33.2万人,各级政府补贴总额达3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