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1-28 类别:西藏
报告显示,2013年,西藏全区总人口达到300.22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有25.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8.46%。80岁至90岁老年人有2.48万人,90岁至99岁老年人有3003人,100岁以上老人有94人,人口老龄化呈逐年加快趋势。
2015年9月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赴昌都市、拉萨市及所辖部分县乡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西藏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71个社区福利院(敬老院)、42个城(镇)社区服务中心,107个城市社区服务站、157个农村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均设置了老年活动室、阅览室等场所。“十二五”期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5亿多元,重点建设了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拉萨、日喀则等6个地(市)老年护理院,19个县级五保户集中供养工程。2010年,西藏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2011年全区推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将全区年满18周岁的在编寺庙僧尼,统一纳入寺庙所在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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