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常住人口 3763.7万

发布日期:2015-01-15    类别:陕西

城镇户籍人口增长慢于常住人口

伴随着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城镇综合发展水平亦必须快速增长同步跟进,但目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发展仍略显滞后,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3年,陕西省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比重为38.01%,较2012年提高0.92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常住人口中城镇化率1.29个百分点的提升幅度。城镇化发展水平与城镇化质量提升(特别是城镇转移农民工的市民化水平),仍不同步。

老龄化程度持续加重

2010年以来,陕西省老龄人口持续增加,老龄化现象更加突出。到2013年,陕西省65岁以上人口已达到354.92万人,较2010年增加了36.54万人,年均增加12.18万人,65岁人口占陕西省人口比重由2010年的8.53%提高至2013年的9.43%,老年人口规模逐年增大,老龄化程度持续加重。同时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家庭呈现出“421”的组成模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显得步履蹒跚。据统计,2013年陕西省共有老年收养性机构840个,床位80979张,但相对于350多万的老年群体,社会养老机构及床位供应仍是杯水车薪。因此,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迫在眉睫。

建议

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增加劳动力资源补给

当前,中央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等重大战略部署,为陕西的发展迎来了新机遇。陕西省统计局建议,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借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改善人口发展环境,综合考虑人口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和滞后性影响,在人口总量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生育水平,逐步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增加劳动力资源补给。

同时,随着农民工数量的逐渐增大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成长壮大,更多农民工向往在城市生活、居住。因此,要加快落实中小城镇户籍改革制度,加强中小城镇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基本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设,创造农民工进城的良好条件。让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有意愿、有信心、有能力向中小城镇聚集,真正使农民工获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科学引导社会公众转变传统的居家养老思维,逐步接受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构建多元化养老体系。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大对老年文化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扩大老年活动中心的覆盖面,满足老年人文化娱乐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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