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25 类别:青海
去年,青海省共投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1.7亿元,在西宁、海东、黄南、海南、海北、海西和玉树等地的25个县、46个乡镇、60个村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项目实施前,这些村不同程度存在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无后续产业和地质灾害频繁等困难,群众在原址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脱贫致富。项目实施后,移民群众实现了有住房、有安全饮用水、有照明、有硬化路、有学上、有卫生室、有村级活动场所、有广播电视、有增收产业的目标。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牧民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意见》,今年,青海省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力度,采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加大培训、提高素质,民主管理、规范实施,加强宣传、接受监督等措施,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求,统筹考虑移民安置地水、电、路、文、教、卫等设施,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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