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3 类别:贵州
截至2017年底,贵州共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214.5万余人,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6年初的32.56%提升到37.15%,提高了4.59个百分点。
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温贵钦介绍,2015年以来,贵州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贵州确立了“十三五”末的目标,届时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3%。
贵州先后出台配套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权益,并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就业保障方面,不断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教育保障方面,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截至2018年春季,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共545万余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37万余人。医疗保障方面,明确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