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发布 2030年全市常住人口要达1020万人

发布日期:2020-04-21    类别:广东

以青壮年劳动人口为主

  根据上述规划,近年来,东莞市常住人口占珠三角九市常住总人口的比重呈下降状态,人口流入趋势有所减弱。

  自2016年开始,东莞市户籍人口加速增长,2018年户籍人口达231.59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为27.6%;2018年新增户籍人口20.28万人,其中超过八成来源于机械增长(人口迁入超过迁出而引起的增长)。

  自2009年以来,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口总体保持平稳,近两年增速略有上升。目前,东莞市常住人口仍以青壮年劳动人口为主。

  问题

 人口素质人才规模待提升

  根据规划,东莞的人口空间分布集聚度较低。由于缺少组团化集聚人口的城市副中心,东莞片区统筹发展的能级偏弱。相比国内其他城市,东莞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密度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市、镇两级行政体制导致镇街(园区)人口分布相对分散,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缺乏集约化发展的基础。

  此外,东莞市长期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充分利用了低劳动力成本、大规模外来年轻劳动力的人口红利,形成了目前产业整体层次偏低、劳动生产率偏低、传统产业增长乏力、高端要素集聚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针对现在的发展状态,东莞人口素质和人才规模有待提升。据介绍,在珠三角九市中,东莞市6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位列第四,低于广州、深圳、珠海;每10万人具有大学教育程度的人数位列第六。而在人口受教育结构方面,东莞市初中学历人口占比最高,超过四成。

  另外,东莞户籍人口规模扩大对公共服务构成长期压力。近年来,东莞市不断放宽入户条件,已构建起两个5年入户、人才入户(条件准入、企业自评入户)、三投靠入户和其他政策性迁户等多个入户渠道,近两年来快速增长的入户人口有效提升了东莞户籍人口的占比,同时也对公共服务资源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尤其是随迁入户子女数量的大幅上升致使东莞公办学位严重紧缺。

  目标

  提高“三心”常住人口密度

  上述规划提出了未来15年东莞人口发展的目标:2025年,常住人口达到960万人;2030年,常住人口达到1020万人;2035年,常住人口达到1080万人。

  为达成这一目标,东莞将持续优化人口结构。将继续保持人口年龄结构优势和人口活力,延缓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的下降速度,日益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

  同时优化人口分布。中心城区人口集聚度要进一步上升,重点片区和产业发展集聚区的人口集聚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稳步提升。将加强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心”之间的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网络联系,发挥其对全市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其常住人口密度。至2035年,“三心”常住人口占全市比例要达20%以上。

  将不断完善户籍准入政策,逐步提升户籍人口占比,2025年户籍人口要达到36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提升至37.5%;2030年户籍人口要达到43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提升至42.2%;2035年户籍人口要达到50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提升至46.3%。

  东莞将争创人才红利新优势

  上述规划提出,东莞将争创人才红利新优势。

  从2015年开始,全国流动人口规模从之前的持续上升转入缓慢下降通道。由于地处广州、深圳两个国家中心城市之间,东莞市对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挤压。规划提出,东莞市应抓住国家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的机遇,推动人口高质量转型,创造东莞市竞争新优势。

  根据规划,近年来,东莞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全市人均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20.56%,比2010年提高了13.56%;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中每10万人受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数为20561人,比2010年增加了13310人;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83年,分别比2000年、2010年提升0.87年和0.2年。

  另外,2016年~2018年,东莞全市人才总量由146万人增至195.3万人,年均增长15.7%;高层次人才由8.48万人增至12.6万人,年均增长21.9%;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才由132.6万人增至171.5万人,年均增长13.7%;专业技术人才由17.6万人增至23.3万人,年均增长15.1%;持有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由20.4万人增至34万人,年均增长29.1%。

  规划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人员交流频繁,人才竞争也激烈。东莞市区位优势明显,目前正在依托散裂中子源等国家大科学装置规划建设松山湖科学城,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实验室体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各类人才载体的建设将有利于东莞吸引人才。

 为吸引人才的流入,满足人口发展需求,东莞将加大公办学校改扩建、新建力度,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增加公办学位供给。争取在2025年、2030年、2035年小学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101.6万人、107.8万人、114.3万人,初中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38.4万人、40.7万人、43.1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16.3万人、19.8万人、23.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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