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口数量

发布日期:2015-01-27    类别:安徽

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为5950.1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986.0万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5.9万人,下降0.6%,年平均下降0.06%。全省净流出到省外半年以上人数为911.9万人。
全省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6862.0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245.3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16.7万人,增长9.9%,年平均增长0.95%。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830.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660.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0.42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24.6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2925.5万人,占49.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61下降为103.39。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69.9万人,占17.98%;15-64岁人口为4274.5万人,占71.84%;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5.7万人,占10.1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5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8.5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41.0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261.9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662.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297人上升为669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7625人上升为1077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780人上升为3801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7342人下降为27948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96.5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5.7万人,文盲率由10.06%下降为8.34%,下降1.72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59.1万人,占43.0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91.0万人,占56.9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94.4万人,乡村人口减少930.3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20个百分点。

七、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地 区 人口数
(万人)
比重(%)
2000 2010
全省合计 5950.1 100 100
合肥市 570.2 7.57 9.58
淮北市 211.4 3.18 3.55
亳州市 485.1 8.60 8.15
宿州市 535.3 9.35 9.00
蚌埠市 316.4 5.57 5.32
阜阳市 760.0 13.56 12.77
淮南市 233.4 3.46 3.92
滁州市 393.8 6.78 6.62
六安市 561.2 10.10 9.43
马鞍山市 136.6 2.03 2.30
巢湖市 387.3 7.08 6.51
芜湖市 226.3 3.59 3.80
宣城市 253.3 4.51 4.26
铜陵市 72.4 1.16 1.22
池州市 140.3 2.36 2.36
安庆市 531.1 8.78 8.93
黄山市 135.9 2.32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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