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人口超500万特大城市规模

发布日期:2016-03-30    类别:人口政策

随着近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方案》、《居住证管理办法》等将进入实施阶段,届时城区人口超过500万人口的城市,将被定义为特大城市,严控人口。

  《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这些城市除了人口超过千万的北上广以外,天津、重庆、武汉、成都、西安、哈尔滨等直辖市和大批省会城市都将包括在内。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规定,下一步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上述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好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此要协调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推进人口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根据1989年的《城市规划法》,全国有3级城市。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而根据新的城市标准的设定,有4级城市。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被设定为小城市。城区人口为50-100万的为中等城市。城区人口为100-500万的为大城市。城区人口为500万以上的为特大城市。

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2010年城区人口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140个,按照旧的标准,都是特大城市。按照新标准,特大城市是指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按照2010年的数据就只有16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等,以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为多。

  如果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城区人口500万的特大城市的人口需要严控城区人口。100-500万的大城市需要合理控制城区人口。城区人口50-100万的中等城市,需要有序放开城区人口,只有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才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李兵弟指出,严控特大城市人口数量是个积极的信号,即特大城市不能无限制发展,大城市的现代治理与发展,依然是艰巨的时代课题。集聚人口、产业是城镇化课题的应有之意,提升城镇功能和人口素质,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永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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