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到废除限制性生育政策,转而采取鼓励性生育政策之时

发布日期:2015-11-20    类别:人口政策

人口政策的调整,出人意料地成为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的最热新闻点。

全会公报称:“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后,中国人口政策一次更为重大的调整。它为过往多年的激烈争论作出了阶段性结论。

上世纪70年代初,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距1980年“一胎化”政策实施,也已经过去35年。中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早已得到有效遏制,当初被悲观预言的“人口爆炸”并未发生。相反,1992年,中国妇女生育率首次下降至更替生育水平2.1以下,且持续下降,目前只有1.4左右。有学者担忧,在生育旺盛期女性剧减和低生育率惯性的双重作用下,中国人口可能出现断崖式下跌。即使全面放开二孩,总人口亦将在2025年前后开始萎缩,每年净减少或可达1500万。这些估测有待观察,但无可争议,中国人口结构性问题已相当严重:劳动人口下降,少子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家庭“失独”,养老体系接续吃力等问题层出不穷。

决策层已经认识到人口问题的严峻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允许“单独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人口政策开始松动。2014年,这项政策在全国各地陆续实施,非但没有出现有些人担心的“人口堆积”,相反普遍“遇冷”。盖因国民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加之考虑生与养的经济成本,少生优生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不会唯政策马首是瞻。“普遍二孩”政策虽涉及家庭稍众,也难以扭转人口大趋势。

人口问题十分特殊而复杂;“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任务极其艰巨。人口是一个“慢变量”,从人口政策偏差的产生到后果显现,存在较长时滞。问题一旦产生,很难彻底纠正,充其量能采取一些反向措施,以尽力抵消严重后果。可是,这种措施极易矫枉过正,反而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消极后果。

对人口问题持谦卑的态度,承认人类认知的固有局限,非常重要。同时,还须摆脱狭隘的工具思维和功利思想,将生育权利还原为本应尊重与保护的基本人权。这关乎公民的自由与幸福,也有利于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务之急是补课:对数十年一胎化政策积淀而成的一套信息收集、政策研究、决策建议、政策执行的计划生育体制机制作出改革,尤其要迅速清理多项严苛的配套措施。

试想,倘能在生育率下降至更替生育水平之初,中国就及时调整生育政策,人口形势岂能发展到如今这样严峻?

如今,“普遍二孩”政策虽已敲定,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继续存在,社会抚养费会继续征收,强制堕胎、结扎等行为,还会在一些地方上演。因此,决策层应传递清晰的政策信号:人口政策已从生育控制转向逐渐放松。

大方向明确,还需配套措施跟进。上周全文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指出,“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需要认真落实。当前,生与养给家庭带来经济、精神的双重压力。有学者建议,国家应建立健全生育与养育成本的社会补偿机制,给予更多财政支持,并促使生育与养育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均等化,还应采取具体措施,例如,给予孕产妇更长的假期、建立更多的托儿所、幼儿园。

决策者不仅需要跟踪“普遍二孩”政策的实效,还应依托更加开放透明的决策机制,适时调整人口政策。当下,则应该督促各部门尽快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尽快修改相关法律,莫再拖延。公报言犹在耳,相关部门即警告各地“不得自行其是”,这种态度显然有欠积极。

不少专家认为,中国已到废除限制性生育政策,转而采取鼓励性生育政策之时,线路图分四步:“单独二孩”“普遍二孩”“自由生育”“鼓励生育”。这是务实之策,不过,长远来看,人口政策的基础和前提是承认生育是公民的权利。

从盲目信奉“人多力量大”,到迟迟未能调整“一胎化”政策,事实已经表明,人口政策哪怕存在细微偏差,也会产生十分高昂的经济社会代价。长期的、全局性的失误更应避免。“普遍二孩”政策出台,中国人口调整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真正的考验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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