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下21世纪中国人口仍难回转年轻

发布日期:2016-04-16    类别:中国

2016年元旦起,我国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后“计划生育”时代已然开启。在劳动力供给进入下行通道、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增长创新驱动的架构下,逐步宽松的生育政策能够使21世纪的中国人口结构重回年轻化吗?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有30多年时间,根据我国人口未来发展趋势和规律,以及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和矛盾转变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布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即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这一政策的落地,到底会对我国人口发展带来哪些重要影响?新增出生人口规模有多大?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能否得到缓解?家庭结构和家庭代际结构将会发生哪些变化?

为了回答以上问题,我们将“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和“非独二孩”生育政策对应的育龄妇女的规模结构与再生育意愿和进度相结合,以期精确捕捉此次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对育龄妇女生育水平的影响,预测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下我国人口的发展趋势,并在此数据基础上分析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对我国人口发展的主要影响。

5年补偿生育期后:人口出生率将逐渐回落到正常趋势水平并波动下降

要分析放开全面二孩到底会新增多少出生人口,首先要辨明两个重要的差异性。一个是生育政策对不同育龄妇女的约束作用具有差异性,另一个是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具有差异性。

首先,生育政策对不同育龄妇女的约束作用具有差异性。只有意愿生育数量比政策允许生育数量多的时候,生育政策才能发挥约束生育的效力。可见,生育政策只对生育意愿相对较高的妇女有约束效力,而对生育意愿较低的妇女没有约束效力。

其次,我们要注意到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异质性。并不是所有的妇女都想多生孩子。有的人想多生,但有的人想少生,甚至不生。政策对个体生育行为的约束效力是不同的。对于那些想多生的人,生育政策会约束和压制生育行为;对于那些想少生,甚至不生的人,生育政策是没有条件发挥约束效力的,而且也不具有将他们的生育行为提高到正常生育水平的能力。也就是说,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只存在于“想生但政策不允许生”的人群之中。

放开“全面二孩”后,现有已生育了一孩的夫妇就都可以生育二孩了。从数据上看,现在全国20~49岁已生育一孩的育龄妇女大概有1.7亿人,其中非独已生育一孩的妇女人数有1.2亿,扣除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妇女外,全面二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大约8600万左右,这个群体的规模是比较大的,但是真的会有这么多的人想生育第二个孩子吗?

从2014年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看,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是很低的。总体来看,全国20~49岁有1孩的育龄妇女中有再生育意愿的妇女占比还不到31%。其中,城镇有再生育意愿的妇女比例只有25%;农村有再生育意愿的妇女比例略高一些,但也只有40%。而且,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存在明显的年龄差异,生育意愿最高的年龄段主要集中在20~30岁,生育意愿大概能达到70%左右。也就是说,在20~30岁的青年育龄妇女中,每10个已生育1孩的妇女中会有7个妇女想再生第二个孩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年龄段的育龄妇女想生育二孩的意愿就非常低了。平均来看,31~49岁的已生育一孩的妇女中有再生育意愿的比例还不到20%;尤其是40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中,有再生育意愿的人占比还不到10%。据此推测,即使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落地,也不会超过3000万人因政策改变而生育二孩。而且长远来看,由于人们的生育意愿已经低于两个孩子,总和生育率能够维持在1.6~1.7之间将是未来最有可能的水平,若没有激励生育的政策出台,很可能伴随城镇化等因素影响,生育水平还会降低。我国人口已经长期处于内在自然增长率为负的状态,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人口规模最终负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

当然,政策调整初期,会有一些过去由于政策限制生育二孩而没有生育的育龄妇女(应该是30岁及以上妇女)在近期安排第二个孩子的生育,一段时期内可能出现扎堆生孩子的现象、出现出生人口堆积问题。那么,“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初期,到底会新增加多少孩子呢?从我们目前的预测结果看,“十三五”时期每年的出生人口规模将增加到1900~2200万人,预计2017年将达到出生高峰2150万,人口出生率将提高到13‰~15.4‰。而假设生育政策不调整,“十三五”时期的出生人口规模将保持在1386~1715万人之间,出生率在10‰~12‰之间。换言之,由于全面二孩政策在“十三五”期间将多出生近2000万,到2030年会多出生3700多万。在5年的补偿生育期后,出生人口规模和人口出生率将逐渐回落到正常趋势水平而波动下降。出生人口规模将以先快后慢的速度波动减少到本世纪中叶的1300万左右,到本世纪末出生人口将仅有850万人左右。

长远影响: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对总人口规模的长远影响将逐渐表现出来

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对出生人口的影响,既有短期效应也有长期效应,由此对于总人口和分年龄组人口的规模也会产生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如上所述,由于短期内二孩生育势能的释放,会有一定的出生堆积。其后,由于人们生育意愿已经低于政策生育率,其影响仅仅限于那些原有政策不允许生育二孩而想生育的人群,以及想生三孩及以上的人群。对于想生育二孩及以内的人群来说,只是多了一点选择空间。总体上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约束作用已经很小,而提升生育水平的作用随着补偿期过后也将减弱。根据预测发现,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后新出生人口陆续进入各个年龄阶段,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对总人口规模的长远影响将逐渐表现出来。并且,这种影响不仅是深远的,而且还是多方面的。

从预测结果来看,总人口将由2015年的13.84亿,增加到2020年的14.36亿。如果政策不调整,2020年总人口规模最多为14.14亿人。两种情形比较,2016~2020年的5年总人口规模依次增加了498万人、973万人、1392万人、1780万人和2144万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增出生人口对总人口规模的影响是一个长期持续累积放大的结果。在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下,我国人口规模的峰值将达到14.63亿人,预计出现在2029年。而如果生育政策未调整,我国人口规模的峰值将达到14.27亿人,预计出现在2026年左右。在度过总人口规模峰值以后,我国人口规模将以先慢后快的速度缩减。在全面二孩生育政策情形下,2030年后我国人口规模将逐渐减少到2050年的13.89亿,到本世纪末人口减少到9.8亿人,从2030年开始平均每年减少700万人。而如果生育政策未调整,2025年以后我国人口规模将加速减少到本世纪末的7.5亿人,尤其是在2050~2090年期间,总人口规模将以每年减少1000~1200万人的速度快速缩减,75年里平均每年减少近900万。

政策调整对老年人口规模和人口老龄化态势的影响

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也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动态变化过程。如果以65岁作为老年期的起始年龄,那么在2080年之前政策出生人口尚未进入老年阶段时,生育政策调整具有减弱人口老龄化程度的积极效果,具体表现为不增加老年人口规模而且降低老年人口的比重。而在2080年以后,随着政策出生人口陆续进入老年期,老年人口的规模势必有所增加而老年人口比重可能会逐渐提高。可以说,在前65年,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必然是积极的,而更长远的影响可能发展逆转。但从目前的预测结果看,至少在21世纪,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都是积极的。

由于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对老年人口规模的影响只发生在2080年后,我国老年人口规模的峰值及出现的时间并不受政策调整的影响,依然出现在2060年左右,峰值约为4亿人。预测数据表明,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的情形下,2080年后的老年人口规模,将从3.13亿人减少到本世纪末的2.86亿人,比全面二孩生育政策未调整的情形下,老年人口从2080年多出250万,累计到2100年多出3400万人。

理论上讲,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对2080年前后老年人口比重的影响方向是相反的。但是,由于政策调整对人口比重的影响也是一个长期累积的作用,所以2080年后的消极影响,可能被前期积累的积极影响抵消掉一部分。在政策调整的情形下,2080后老年人口比重有上扬趋势,但是总体上仍然明显低于政策未调整的情形。

总体来看,人口老龄化水平持续上升,然后在2060年后进入一个高平稳期,是我国老年人口比重在本世纪的基本变化趋势。不同的是,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会使这个高平稳期的水平值下降3个百分点左右。具体而言,在生育政策未调整的情形下,我国老年人口比重将从2015年的11%快速增长到2060年的34%,然后直到本世纪末基本保持在这一高水平值左右。而在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下,我国老年人口比重将增长到2060年的31%,然后在本世纪末之前基本保持在31%左右。

微观层面:全面二孩生育政策有助于缓解家庭内部结构老化

从以上分析看,全面二孩政策对缓解我国人口老化的效果是比较有限的。但是从微观层面看,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满足了人们的生育意愿,并有助于缓解家庭内部结构老化的问题,减少养老负担较重的“421”家庭的数量和比例。

虽然不具备微观数据来模拟预测此次政策调整后的二孩家庭增加数量和比例,但是通过现有数据依然可以大致推测政策调整后,全国家庭结构的构成情况。如果按照政策调整下的新增出生人口估算,由于全面二孩政策,在“十三五”期间,二孩家庭将增加近2000万户,到2030年还会增加3700多万。而且利用现有数据也可以大致估算政策调整下,全国家庭结构的构成状况。我们暂且假设2014年按活产子女数划分的妇女比例构成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近,再与当年的生育意愿调查数据相结合,可以大概匡算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后全国家庭结构的构成情况。

假设2014年的妇女生育状况与2010年相近,那么,2014年我国处于育龄期的妇女约有4.6亿人。其中,没有子女的妇女为1.2亿人,占25%;有一个子女的妇女为1.6亿人,占34%;有两个子女的妇女为1.3亿人,占28%;有三个子女的妇女为6214万人,占13%。根据生育意愿调查数据,在已生育一孩的家庭中会有31%的家庭想生二孩,而其余69%的家庭不想再生。那么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现有一孩家庭中会有31%的家庭转变为二孩家庭,剩下69%的家庭仍然为一孩家庭。其中,由于我们不知道在这些家庭中有多少是符合原有生育政策可以生育二孩的,因此无法精确测算出由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引起的二孩家庭增量。不过我们可以估算出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后,全国二孩家庭的规模和比例的存量。由于当前我国大部分家庭的意愿生育数量都是1~2个,所以我们可以假设二孩到三孩的转换率为0。那么,生育政策调整后二孩家庭比重的增加量和一孩家庭比重的减少量,可以视为生育政策调整对家庭代际结构的最大影响值。从计算结果看,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如果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妇女都生育二孩,那么二孩家庭在全部家庭中的比重将从28%增加到40%,而一孩家庭在全部家庭中的比重将从34%减少到23%。综合两种估算结果看,如果有二孩生育意愿的人都生育,那么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对家庭结构的影响还是比较明显的,对于缓解家庭代际结构老化的作用非常重要。

未来人口发展:老龄化态势不会改变

从宏观层面来讲,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只能让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高平台值下降3个百分点,可以说,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对缓解人口老龄化的作用是积极的;但不会改变老龄化的态势,老龄化水平依然会超过30%。当然,对于微观家庭来讲,放开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生育意愿,而且能够优化家庭代际结构,减少风险家庭的数量和比重。尤其是对于一个具体家庭来讲,能够多生一个孩子,对家庭能力建设的意义是无法衡量的。

而决定未来人口发展态势的,恐怕不再是政策生育率,而是人们的意愿生育水平和决定生育意愿的公共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虽然当前有一部分人的意愿生育孩子的数量多于两个孩子,但是人们的平均生育意愿已经低于两个孩子,人口长期处于内在自然增长率为负的状态,我国人口规模最终负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并且人口年龄结构也不可能回转年轻。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少子”为特征的生育观念还将继续加强,妇女的生育意愿还将继续下降,尤其是部分生育意愿较高的妇女的生育意愿很可能下降到两个以下。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约束作用将逐渐消失,但妇女生育子女的数量会随着生育意愿的下降而继续减少。这很可能对未来我国人口发展态势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当前的生育政策并不具备激励生育、防止生育数量过度下行的效果。因此,有必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取消生育限制的政策,同时对鼓励生育的各种公共政策开展研究并适时改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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