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减少1712万人

发布日期:2015-10-29    类别:中国

日前从国家民委经济司获悉,“十二五”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国家和地方对民族自治地方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130亿元,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3917万人下降到2205万人,减少1712万人,减贫率为43.7%;贫困发生率从26.5%下降到14.7%,降幅为11.8个百分点。

民族八省区指的是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省份。长期以来,八省区贫困发生率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2014年,八省区就高于全国7.5个百分点。

2011年,作为当前我国扶贫工作纲领性文件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发布。《纲要》确定了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十年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其中11个片区分布有民族自治地方。此外,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县有263个,占44.4%;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3万个贫困村中,民族自治地方的村有13158个,占43.9%。

国家民委经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民委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通过采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履行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单位职责、开展定点扶贫、智力支边等政策措施,助力民族地区脱贫。

目前,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地区经济全面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群众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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