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人口突破一亿 中国老龄化形势分析

发布日期:2015-01-30    类别:中国

我国首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披露:我国老龄化形势严峻。 高龄老年 人口继续增长,年均增长100万人的态势将持续到2025年;失能老年人口继续增加,从去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已达3750万人,比2012年同期增加150万人;慢性病老年人持续增多,空巢老年人口规模继续上升,今年均突破1亿大关;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开始增多,2012年已达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正以7.6万个家庭的数量持续增加。

2012年和2013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形成的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是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负增长的历史拐点,推动人口机会窗口逼近关闭,老年抚养比从2012的20.66%上升到2013年的21.58%。

蓝皮书介绍,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特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2012年全国约有2300万老年人属于贫困和低收入者。城镇老年人口的宜居环境问题十分突出,七成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无电梯,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困难。 2012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已达5000万人。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的照料护理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涉老侵权案件、老年人受害受骗事件时有发生,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严重。三成以上老年人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少数老年人被地下宗教和非法组织利用。

无法就近在社区就医

老年卫生服务资源严重不足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发布的我国首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保障服务能力不相适应,适合老龄社会要求的专业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我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达一亿人,整体带病生存时间长。

蓝皮书指出, 65~69岁年龄组 人口健康 素养水平最低,具备健康素养的人不到4%。在科学健康观、传染病预防、慢性病预防等5类健康问题中,我国老年人群慢性病预防素养最低,健康素质有待大力提升。

蓝皮书指出,我国老年卫生服务资源不足,专业性老年医疗卫生机构少,全国老年病医院只有61家,老年康复医院只有265家,专业性县及县以上老年康复医院只有15家,护理院41家。老年病专业医疗服务、老年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精神卫生服务提供明显不足,很多慢性病病人在病情稳定后就得出院,其后长期的康复和护理问题难以得到关注和解决。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极不平衡,仅有6.0%的老年人参加了 商业健康保险 ,比例非常低。多数老年人希望就近在社区卫生院就医,然而目前全科医生队伍仍处于人员少、力量薄弱,社区卫生院处于技术水平低、设备条件差的初期发展阶段。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仍存在显著差距,超过四成的城市老年人和近六成的农村老年人担忧无钱看病,“老无所医”。

子女不赡养老人等涉老案件总量上升

六大特点凸显老年维权工作艰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发布的我国首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我国涉老案件的增幅与老龄化程度成正比,老龄化程度越高,涉老案件就越多。

蓝皮书指出,从2012年涉老案件情况看,呈六大特点:

一是赡养纠纷案件有增长趋势,子女不肯赡养老人,导致老人生活窘迫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法院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

二是老年婚姻受干涉案件频繁发生,很多子女认为老年人再婚很丢脸,或考虑到财产继承问题而加以干涉。

三是涉老财产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子女侵占老人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子女趁老人生病之际,把其存款、贵重物品等转移到自己名下,有的甚至威逼利诱老年人订立遗嘱,侵占老年人的财产;老年人的风险防范能力下降,成为一些社会不法分子抢劫、抢夺和盗窃的对象。

四是涉老房产纠纷案件剧增,房产权已经成为老年维权的第一焦点,有的子女把占用老年人住房作为赡养父母的条件;有的甚至强占、强行调换老年人的住房;有的利用房改将老年人的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老年人再婚而引发的房产纠纷案件不断发生。

五是老年人受骗案件日益增多,位列第一的是以健康为诱饵,以免费体检、免费讲座的名义,诱骗老年人购买昂贵的药品或医疗仪器;以发财创收为诱饵,欺骗老年人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以亲情为诱饵,设骗局常称老年人的子女、亲友发生车祸、欠债等,要求老年人转账救急。

六是65岁及以上老年人自杀率呈急剧升高趋势,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的迅速发展,老年人心理问题更加突出,老年人的自杀率随着年龄的增高而提升。

社区管理不到位自治组织能力有限

老年群体社会管理创新势在必行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发布的我国首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与来势迅猛的人口老龄化和迅速形成的庞大老年群体不相适应,创新老年群体社会管理迫在眉睫。

蓝皮书说,我国目前的老年群体社会管理部门重复过多,职能交叉和错位。其中党委政府组织部门管理离休干部的相关待遇,人事部门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障部门管理老年人的养老金统筹发放,民政部门管理孤寡老人、贫困老人的生活保障,文化体育部门管理老年人的文教体育活动。除此之外还有:老干部局、离退休管理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老龄协会,以及各种老年社会团体组织。由于机构重复,职能交叉,管理中问题颇多。

目前,我国的社区担当的事务纷繁复杂,没有足够精力投身老年群体社会管理工作。同时,社区有众多事权,却无财权,没有直接的办公经费,有些老年群体的社会管理工作根本无法开展。

蓝皮书还指出,基层老年人协会是人口老龄化和老龄工作社会化的产物,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老年人协会80多万个,入会老年人超过3500万人。我国基层老年人协会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组织建设缺乏统一规范,活动场所和经费短缺,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素质参差不齐,削弱了老年人协会在管理老年人事务的能力。

蓝皮书呼吁,要创新老年群体社会管理,首先要更新老年群体社会管理理念。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要理顺机构设置,明确老年群体社会管理责任。要借鉴国际先进社会管理理念,更好地发挥社区和老年自治组织的作用,让中国的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应纳入新型城镇化规划中

中国人居环境、公共环境、居家环境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大多数基础公共设施和建筑都是针对健康的、无残疾的群体,忽视了老年群体的要求。今天,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发布的我国首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在老龄社会语境中,中国绝大多数城市都是“问题”城市,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长远发展尚存不少问题。

 

蓝皮书指出,农村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长期严重滞后于城镇发展。城市建设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与生活习惯。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长远发展,应纳入新型城镇化整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之中。应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资金、土地、管理等要素上加大投入。应把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议程。通过对老年宜居环境体系考核与评估,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创建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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