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国内人口状况

发布日期:2016-05-29    类别:哈萨克斯坦

联合国专家表示,目前人口问题日趋严重。在全球性问题中,人口问题仅次于维护世界和平和环保问题之后,排在第三位。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基数过低都会为国家的经济良好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人口数量的降低将导致经济丧失持续发展的潜力,最明显的一点在于,由于人口数量下降直接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使产量得不到增长。值得关注的是,人口问题已经不是某个国家或者地区特性问题,而是全球共性问题。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政策保障人口生育率,遏制人口负增长这一势头。许多欧洲发达国家或是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人口问题更加尖锐,常年以来人口不增反降,劳动纳税人口不断减少,使得政府平衡预算和社会财政支出变得愈加困难。
  对于哈萨克斯坦,以及此类着力于发展地区间和世界其他国家经贸联系的国家而言,国际经济局势持续不景气和金融危机的余震依然是促进本国发展的一大障碍。除了外部原因以外,制约经济发展的内因就是人口问题。此前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发表《哈萨克斯坦—2050》曾表示,人口问题是21世纪影响哈持续发展的十大要素和挑战之一。在哈独立的前十年里,导致人口下降两大原因分别是人口的大量外流和自然增长率的下降。根据国家统计署统计的数据显示,从1991年-2002年哈国内人共减少170万。造成人口大量流失的原因在于90年代初哈国内经济局势动乱、国内居民对国家未来丧失信心以及大部分居民生活质量急剧下降。
  直至2003年,哈国内人口增长趋于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逐渐提升。2003-2013年间哈国内新出生人口达到255万。根据2014年1月1日数据显示,目前哈国内人口达到1716万,其中城市人口为945万,占55%;农村人口为771万,占45%。此外,自独立以来哈人口自然增长率增长势头明显,过去的20年里新生人口为680万,死亡人口为350万。地方上,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南哈州(3.7%),克孜勒奥尔达州(3.4%),江布尔州(3.4%),曼吉斯套州(3.4%)。
  在中欧、东欧国家,包括俄罗斯在内,大多数家庭会养育1-2个孩子。丁克家庭和多子女家庭的比例很低。在哈萨克平均每个妇女产子2.6个。国内生育率不断增长的根源在于,无论在社会以及个体家庭对男性和女性在经济、心理地位上的意识转变。现代女性外出工作成为普遍现象。可以说就业改变了妇女的实际生活和在家庭中的地位,男性渐渐失去了家庭供养人的位置。从目前来看,哈国内就业市场基本上可以达到男女平等,但实际上还是存在一些差距。据统计,2012年哈国内男性失业人口占男性总数的4.1%,而女性失业人口占6.5%。在收入方面,女性平均收入仅为男性平均收入的68%
  发达的劳动市场或者是雇佣双方保持较好良好关系的市场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对促进生育率增长起到积极作用。自从独立以来,哈政府采用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用于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尤其妇幼健康方面。2010年10月,政府开始实施2011-2015年“саламатты”卫生发展规划。此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发展国内妇幼、未成年人医疗保健工作。根据哈国内《关于国民健康和保健体制》法律规定,孕妇在医院进行基础医疗检查时免收任何费用。子女不超过1岁的母亲住院期间,医院提供免费伙食。
  在政府履行社会义务的同时,家庭个体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人类通过家庭繁衍生息,通过家庭不断成长。婚姻和家庭就像社会机构一样,直接影响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同时妇女的婚姻状况也影响着生育率状况。据统计,哈国内已生育女性中,其中80%进行了婚姻注册,其他20%属于未婚先孕。养育2个或2个以上儿童的家庭,婚姻和家庭更加稳定。另一方面,在未婚先孕的妇女中,其中一部分在没有婚姻事实的情况下怀孕,另一部分是拥有婚姻事实,但是双方拒绝进行婚姻登记。2009年哈政府对国内家庭人员数量进行了统计,平均每户人家3.5人。其中两口之家的占到30%,三口之家占27%,四口之家占22%,不少于五口的为21%。从这份数据中不难发现,70%以上家庭的家庭有1个以上孩子。在有孩子的家庭中,多子家庭(不少于两个)的比例超过一半。
  除政策以外,提高家庭的平均收入也是促进人口增长的另一途径。在哈国内,高收入家庭比低收入家庭的孩子要多。另外,当国家处于经济危机的状态之下,家庭收入水平下降也将导致自然增长率下降。
  自从哈独立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用于为妇女和儿童提供补助,促进国内生育率。2012年1月14日政府通过了国际劳动组织宣言的第183条《关于保护妇女》的条款;2010年年初,政府通过了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国家奖项》法案的修改,为多子女母亲颁奖项;自1998年1月1日起,生养5个或5个以上子女,并将子女养育至8岁以上的妇女,年龄达到53岁且工作年限达到20年即可申请退休。工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加上照看孩子时间(由于照看孩子而无法工作:每个孩子1-3岁的抚养期可以算作工龄,最多不得超过12年)总和计算;国家对生育子女的父母进行补助(不存在工作限制),对于生有1-3个子女的父母补助30个月度指数,生有4个子女以上的父母补助50个月度指数。
  此外在2007年哈总统在政府国情咨文《新世界中的新哈萨克斯坦》中也表示,为保障工作女性的利益,国内将开始实施妇女儿童义务保险政策。2008年1月1日起,通过工作向社会纳税的女性将得到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险,其中包括:
  社会对由于怀孕、生子、领养孤儿造成的工资损失的妇女提供补助。(孕儿补助)
  社会对由于照看子女(不满一岁)造成的工资损失的妇女提供补助。(育儿补助)
  2008-2012年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基金为妇女提供的社会补助达到2640亿坚戈,其中孕儿补助1374亿坚戈,养儿补助1266亿坚戈。其中获得育儿补助的妇女当中,42%是由于抚养第一个孩子得到补助,32%由于第二个孩子,17%由于第三个孩子,超过四个孩子的妇女占10%。每个月发放的育儿补助约为国内妇女平均工资的40%。对于没有从事工作或者是大学生母亲来说,根据养育子女的数量提供育儿补助。养有1个孩子的每月提供5.5个月度指数;2个孩子提供6.5个月度指数;3个孩子7.5个月度指数;超过4个孩子的女性将得到8.5个月度指数的补助。
  通过这种方式使得一系列综合措施成为家庭主导政策的目标,一方面可以促进自给战略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提高政府对社会补助的开放性。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关活动,为个体家庭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为父母分担教育子女的压力。有助于稳定且周密的社会政策,将进一步推动生育率的提高。家庭是一所社会重要的高级院校,与此同时,个体家庭的生活条件状况将直接影响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发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