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口的分布

发布日期:2014-11-10    类别:西藏

西藏的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八分之一,但1982年的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0.18%。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6人,为全国平均人口密度107人的1.4%,是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人口数量最少、人口密度最低的地区。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受地势高度和高原气候的制约。据粗略估计,海拔高度超过4000米的地面占全藏面积的86.1%,其中5000米以上的地面占全藏面积的45.6%,4000——4500米的占8.4%,4500——500米的占32.1%。这类地区的高原气候特点更加突出,大大影响了人类的生长发育和自下而上发展,以及各种经济活动的开展;其次,在目前西藏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充分有效地开发、利用西藏的丰富资源。例如西藏的总土地面积中的一半是荒漠、石山和永久性冰雪地带,还无法开发利用;已垦耕地面积仅340万亩,只占总土地面积的0.22%,虽然还有约20万亩可垦荒地,但还没有条件开发利用;天然草场面积虽然高达12.4亿亩,占全自治区总面积的69%,约占全国牧区草场面积的23%,但有效利用面积仅为8亿亩,仅相当于全区草场总面积的64.5%,而且劣质草场便占到现有草场的2/3。因此,改良现有草场、扩大人工草场面积、提高草场的载畜量和草原地区的人口容载量,改善人口的地区分布工作是很重要的。至于丰富的矿产、热能资源基本上还未开发利用;水利资源的开发利用率还不到0.4%。受自然、经济、科学技术等条件所制约的西藏劳动生产率,目前还处于全国的最低水平,即低于上海的80%和全国的58%。虽然目前只有203万人口,但其财政支出的99.7%要靠国家补贴;粮食总产量一直徘徊在10亿斤左右,国家每年还必须经过公路长途运输调进1亿市斤粮食,仅每斤运费便高达0.5——1.0元,合计运费开支约为0.5——1.0亿元。

以上种种因素,起着制约西藏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的作用。因此,西藏地区面积虽大,但人口分布主要集中在海拔高度4000米以下的地区。以1982年为例,雅鲁藏布江中游谷地,平均海拔高度3000——4000米,土地面积只占全区总面积的8.7%,却集中了全区总人口的42.4%;藏东峡谷区,平均海拔高度在2500米以下,土地面积只占全区总面积的14.3%,也集中了全区总人口的27.2%;面积最大的藏北高原湖盆区(占全区总面积的57.7%),由于平均海拔高度在4500——5000米之间,只居住着全区总人口的18.6%;占全区总面积19.3%的喜马拉雅山区,也只居住着全区总人口的11.7%;至于海拔高度5000米以上的广大地区,几乎无人定居,目前仅有一个牧民定居点——双湖办事处,其海拔高度达到5000米,不仅是西藏的也是世界上人类定居的上限;另外,还有一个供牧民游牧的高山牧场——申扎县属,海拔高度为5500米,这又是一个世界上仅有的人类经济活动的上限。

一、大陆省、市 、自治区藏族人口分布的变化

国内的藏族人口的分布,既有集中性,也有散居性。按省、市、自治区划分,藏族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据1982年人口统计,西藏境内的藏族人口占国内藏族总人口的45.86%;其次为四川省,占国内藏族总人口的23.96%;第三位为青海省,占19.59%;第四位和第五位分别为甘肃省(占7.87%)和云南省(占2.48%)。

1982年与1964年相比,除台湾外各省、市、自治区藏族人口的分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般的趋势是:聚居地区的藏族人口增长在47-78%之间;散居的藏族人口,除陕西省为负增长外,其余有的较低(如北京仅增长4.36%),有的很高(如福建省增长了19.50%),增长率在100%以上的有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宁夏和新疆14个省,自治区。散居藏族人口的大幅度增长,除了自然增长外,主要的是迁移增长,表明这段时期藏族聚居地区由封闭人口逐步转变为外延人口。按县、市行政单位计算,藏族人口颁的县、市,由1964年的765个,增加到1982年的1133个,18年间扩大了368个,以平均每年增加20个县、市的速度扩散着。

藏族人口除分布在国内各个地区外,还约有180万藏族血统人口分布于其它国家。如尼泊尔于公元10世纪独立时,便约有100万藏族血统居民,有人估计到本世纪50年代时约增加到150余万。此外,还有20多万人分布在不丹等国。

二、西藏各地区的人口分布

从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看出,西藏各地区的人口分布很不平衡,只占全区总面积5.2%的拉萨地区,其人口数量却占全区人口的20.2%,其人口密度5.96人/平方公里,这主要是由于它地处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地区,更主要的是这里形成了西藏最大的、历史悠久的著名城市——拉萨市,仅该市城关区就居住着105897人,其余的28万人口分别分布于11个县,其中只有墨脱县人口最少,仅7642人。

人口密度第二个最大的地区为山南地区,这是一个位于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的农业地区,它的面积仅占全区总面积的4.2%,拥有的人口却占全区总人口的13.5%。

人口密度最小的为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分别为0.65人和0.16人,仅相当于全自治区人口密度的39.2%和9.6%,这两个地区的面积高达6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8.2%,但拥有的人口却只占全区总人口的15.7%,因为这两个地区都是地外高寒(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的纯畜牧业区,人口载容量有限。

三、西藏各地区人口的民族构成

西藏是以藏族为主的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全区以藏族人口的比例最高(1982年高达94.4%),门巴族和珞巴族人口的比例虽然分别只占0.33%和0.11%,但却是西藏地区的世居民族。

从各地区人口的民族构成来看,藏族都居于优势地位,海拔最低的拉萨地区也达到83.53%,其中拉萨市区(城关区)的藏族人口占全市区人口的61.67%,汉族占36.76%,回族占1.29%;拉萨地区的墨脱县是门巴族、珞巴族聚居地区,分别占该县总人口的66.72%和13.00%,藏族为19.90%,汉族只占0.37%。

藏族人口占该地区比例最高的为日喀则地区和阿里地区,分别高达98.45%和98.49%,相应的汉族人口所占比例低到1.26%和1.47%。

从表4中还可看出各民族人口在各地区的分布比例状况,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日喀则地区和昌都地区,这两个地区合计占了全自治区藏族总人口的51.85%,广大的阿里地区仅占全自治区藏族人口的2.76%。

汉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拉萨地区和昌都地区,这两个地区合计占了全自治区汉族人口的81.30%,而以分布在阿里地区的人口最少,仅占全自治区汉族人口的0.80%。

门巴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拉萨地区的墨脱县,占全自治区门巴族人口的82.33%。

珞巴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拉萨地区的墨脱县和米林县,分别占全自治区珞巴族人口的49.13%和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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