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

发布日期:2014-12-19    类别:新疆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4年新疆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

我国人口增长主要有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两种方式。其中,自然增长是当年出生人口减去死亡人数的增长,而机械增长即迁入比迁出人口的增加值。

自治区2011年和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年末总人口2208.71万人,比上年增长1.1%,全年出生人口33.11万人,出生率14.99‰;死亡人口9.76万人,死亡率4.42‰。人口自然增长率10.57‰。2012年末总人口2232.7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4.21万人,出生率15.32‰;死亡人口10万人,死亡率4.48 ‰。人口自然增长率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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