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口出生率稳定在7‰左右

发布日期:2014-11-10    类别:辽宁

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辽宁人口和计划生育思路和方法不断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时下,全省人口出生率稳定在7‰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1.85‰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由 2006年的 107. 9/万下降到2010年的103.5/万,各项指标好于预期。
 
2010年,全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7.34‰、1.84‰,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20,人类发展指数0.835,各项指标继续名列全国前茅。与此同时,辽宁开展的综合改革、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人口计生服务点、人口预警预报、家庭健康促进、药具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关爱女孩行动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辽宁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已经开始步入人口均衡良性发展的轨道。
 
辽宁人口素质稳步提高。 2010年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6.8/万,比2007年有所回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3。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逐步提高。
 
“十一五”以来,全省县级以上财政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分别投入3.35亿元和1.27亿元,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分别达50.78万人次和10.58万人次。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年全省累计发放7亿元。全面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育保障制度建设,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低保边缘救助制度。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辽宁在农村建设基层计划生育服务项目310个,45个县(市、区)获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87个县(市、区)获省先进单位,实现优质服务基本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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