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0年第六次 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14-11-10    类别:吉林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吉林省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2]为2746229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27989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82406人,增长0.67%。年平均增长率为0.07%。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9001598户,家庭户人口为2646690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了0.38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3912019人,占总人口的50.66%;女性为13550278人,占总人口的49.3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92下降为102.67。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3292657人,占11.99%;15-64岁的人口为21867007人,占79.6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02633人,占8.3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9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5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71610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463172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55319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660703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926人上升为989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5076人上升为1686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687人上升为 4206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598人下降为24059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27101人,同200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20760人,文盲率[3]由4.57%下降为1.92%,下降了2.6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 人口数
(人)
比重(%)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2000年 2010年
全省合计 27462297   100.00 100.00 147 
长春市 7677089 26.62 27.96 373 
吉林市 4414681 16.74 16.08 163 
四平市 3386325 12.28 12.33 241 
辽源市 1176645 4.73 4.28 229 
通化市 2325242 8.61 8.47 153 
白山市 1296575 4.90 4.72 74 
松原市 2881082 10.32 10.49 131 
白城市 2033058 7.56 7.40 78 
延边州 2271600 8.24 8.27 53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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