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与对策

发布日期:2014-11-10    类别:湖北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口再生产模式发生转变的结果。按照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的国际标准,湖北省早于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为科学预测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省老龄办联合省委政研室、武汉大学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参考以往统计及抽样调查数据资料,采用中国人口预测软件(CPPS)和国际人口预测软件(PADIS—INT),在分析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和老年人口发展变化特征的基础上,对2011—2050年全省总人口、老年人口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分析人口发展规模和人口老龄化特点,针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

 

建国以来,湖北省人口长期处于高出生、低死亡的人口快速增长阶段,期间,除三年自然灾害外,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此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生育观念转变,生育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逐步完成了向低出生、低死亡、人口低速增长转变,进入现代型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同时也加速了湖北省人口老龄化进程。2010年“六普”数据显示,全省总人口5723.8万,其中0—14岁少儿796.4万,占总人口13.9%;15—59岁4130万,占总人口72.2%;60岁及以上797.4万,占总人口13.9%;65岁及以上520.2万,占总人口的9.1%;80岁及以上80.7万,占总人口1.4%。到2012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9万,占总人口的15.4%,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83.8万,占总人口的10.1%。与“五普”数据相比,呈现以下特点:

 

(一)生育水平大幅下降,人口总量高位运行。国际上通常将总和生育率小于或等于2.1确定为低生育率水平。建国初全省妇女总和生育率为6.23,高于5.29的全国水平。在经历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超高总和生育率后,70年代初下降到3.24,到1980年又降至2.12,基本达到国际低生育水平标准,2010年达到1.35。在生育水平持续低下和部分人口向外省流出的情况下,全省常住人口总量在高位运行中有所下降。2010年全省常住总人口5723.8万,比“五普”少227.1万人。

 

(二)人口结构逆向攀升,老龄化程度逐步加重。2010年,全省0—14岁少儿人口由2000年的1357.1万人减少到796.4万,减少了560.7万,占总人口的比例从24.0%下降到13.91%。而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则由2000年的565万增加到2010年797.4万,净增232.4万,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0%上升到13.93%。老年人多于少儿的现象开始出现,老年人口规模不断增大,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三)家庭规模不断缩小,“空巢”现象日益突出。2010年全省共有1669.9万户,平均每户3.16人,比2000年的每户3.51人减少了0.35人。有老年人家庭户为541万户,空巢家庭171.9万户,占老年人家庭户的31.8%;空巢老人276.2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34.6%。家庭规模缩小,空巢老人增多,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

 

(四)总抚养比持续下降,人口红利持续上升。根据国际人口学理论,总人口抚养比小于或等于50%称为人口机会窗口期,也称之为人口红利期。2002年湖北省人口总抚养比高峰为46.8%,此后总抚养比呈现持续下降趋势,2010年下降到29.9%。其中少儿抚养比由2002年的33.9%下降到2010年的18.1%。总抚养比从负担少年儿童为主逐步向负担老年人为主转变。在总人口抚养负担不断减轻的情况下,人口红利持续攀升达到顶峰,进入拐点。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总人口抚养比2011年开始进入上升通道,2012年底达到32%,人口红利窗口开始缩小。

 

(五)少儿数量持续减少,人力资源短缺和老化风险显现。2000年湖北省少儿占比24.0%,略低于中部六省的24.7%,高于全国的22.9%。2010年湖北省少儿占比13.9%,明显低于中部六省的18.3%和全国的16.6%。10年间,少儿占比下降了10.1个百分点,远高于全国(6.3个百分点)和中部六省(6.4个百分点)的下降率。由于人口机会窗口扩大主要依靠0—14岁少儿人口减少及老年人口的持平来实现,0—14岁少儿快速下降的人口结构,在加速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同时,意味着人力资源走向枯竭,形成人力资本的潜在风险。

 

二、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

 

(一)人口总规模增速缓慢,2023年左右出现拐点,形成城镇递增、乡村递减态势

 

据预测,全省常住人口将在2023年达到峰值6064万人,2010—2022年间年均增加28.4万人,年均增长率为4.83‰。之后总人口开始以年均18.6万人和3.26‰的比率负增长,2050年为5699.8万人。受城镇化影响,城乡人口增长将呈现城镇增、乡村减的态势。农村人口将提前在2017年左右出现拐点,开始下降。而城镇人口将持续增长至2050年左右。

 

(二)老年人口规模快速增长,2034年后趋缓,增速农村快于城镇

 

据预测,全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在2034年以前的20多年间始终处于快速增长状态。其特点:

 

一是规模大、速度快。“十二五”期间每年净增加49万人,到2015年末,60岁及以上老年人1042.4万人,占总人口的17.6%,65岁及以上686.4万人,占总人口11.6%;“十三五”期间,受上世纪三年自然灾害低出生、高死亡率的影响,老年人口增长速度稍有放缓,但平均每年也净增39万人,到2020年末,60岁及以上老年人1243.9万人,占总人口20.6%,65岁及以上老年人894.6万人,占总人口14.8%;此后的13年间,每年平均增加55万人,到203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958.4万人,占总人口的32.6%,65岁及以上老年人1449.6万人,占总人口24.0%。期间在2019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总人口的20%,进入中度老龄化状态,2030年超过总人口的30%,进入重度老龄化状态。2034年以后,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有所减缓,到2050年老年人口规模达到峰值时为2179.8万人,占总人口的38.8%。

 

二是城乡不平衡。全省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城乡之间差异明显,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快于、重于城镇。2012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城镇为393.7万人,占总人口13.6%,而农村为496.1万人,占17.2%,农村高于城镇3.6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老龄化将于2016年超过20%,2028年超过30%,达到中、重度老龄化状态,而城镇则分别延迟到2022年和2032年,延迟4—6年。2010—2035年之间,农村老龄化比重始终高于城镇3—6个百分点,之后城乡之间的差距开始逐步缩小,至2050年左右,城乡的老龄化程度才能接近平衡。

 

三是高龄化突出。通常将80岁及以上老年人称为高龄老人。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均预期寿命将逐步延长。据预测,到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约为76.5岁,2050年将达到85岁。2015年8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129.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4%; 2030年为285.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6%;2050年将达630.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8.9%。老年人口的高龄化,将对社会养老、特别是护理问题带来真正的挑战和考验。

 

(三)抚养比持续快速上升,2030年左右人口红利将完全消失,人口机遇城镇好于农村

 

据分析,湖北省社会总抚养比在2010年就已达到29.9%的最低点,其中老年抚养比为11.8%,少儿抚养比为18.1%。未来50年间,全省少儿抚养比将在18—23%之间小辐波动,最高的2020年也仅23.1%;而老年抚养比则一直保持快速上升态势,2022年超过少儿抚养比,2033年为少儿抚养比的2倍,达到37.6%,2050年仅老年抚养比即超过50%。在老年抚养比持续快速上升的情况下,全省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由降转升,2030年左右总抚养比将超过50%,达到国际50%的人口红利期上限,人口红利窗口关闭;2050年总抚养比将达到71.7%。其中农村人口红利期将在2019年结束,总抚养比超过50%,2050年达到75.9%;而城镇的人口红利期将延长到2031年左右,2050年上升到69.2%。

 

三、人口老龄化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及应对措施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重,老龄问题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影响。从经济上看,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企业成本提高,增长潜力下降;从社会上看,养老负担加重,利益格局发生变化,老人诉求增多,管理难度加大;从文化上看,8—4—2—1的家庭格局,将导致道德取向发生改变,倾向少儿,淡化老人;从政治上看,数量占优势的老年人,将影响基层民主选举,最终导致政治倾向的变化。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当前面临的矛盾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未富先老。湖北省是在人均GDP尚不足1000美元时进入老龄社会,目前人均GDP也仅6000美元左右。财富不足,使保民生与促发展之间形成矛盾,对经济发展潜力带来直接影响。二是未备先老。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制度设计不平衡,特别是占人口2/3的农村养老保障刚刚起步,标准很低;养老服务方面尚未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匮乏;老龄工作体系不健全。准备不足,预示着未来老龄问题的矛盾将日益尖锐。三是老年多病。老年患病率是总人口的3.2倍,60%以上老年人患有2种以上疾病。湖北省人均预期寿命虽达76岁左右,但健康寿命仅有66左右,而发达国家人均健康寿命一般都在70岁以上,日本高达76岁左右。不良的健康状况,在加重社会医疗、护理负担的同时,成为预期延长退休年限的主要障碍。四是家庭空巢。据有关资料分析,目前湖北省的老人空巢率实际达40%以上,部分县市的农村超过60%。空巢现象,成为老年人精神关爱、家庭照料的突出矛盾,同时也将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老龄问题是一个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我们应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利用短暂的人口机会窗口,从建设“五个湖北”的高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一)从“富强湖北”高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要充分利用未来20年人口机会窗口期,加快经济发展,为未来中、重度人口老龄化准备财富;经济发展要考虑人口红利逐步消失和劳动力年龄结构增大等因素,更加重视集约发展和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要考虑老年人消费特点,重视老龄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使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重视人口自身的发展,适时、适度调整生育水平,防范人力资源潜在风险。

 

(二)从“创新湖北”高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问题是21世纪国际社会必须共同面对的一大难题。要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自然规律,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形成积极应对的合力;创新社会服务模式,整合社会公共资源,逐步形成适应老龄社会特点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创新老年人管理方式,发展和规范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倡导老年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创新人才开发模式,最大限度发挥老年人智力科技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三)从“法治湖北”高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贯彻落实刚刚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契机,加快老龄法规建设,逐步完善老龄政策法规体系;重视老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老龄意识,依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广泛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四)从“文明湖北”高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倡导扶老助老社会风尚,构建老少共融、代际和谐的社会环境;重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城市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老龄社会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构建方便老年人出行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大力发展老年文化,鼓励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丰富精神生活,提升晚年生活质量。

 

(五)从“幸福湖北”高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多支柱的老年经济供养体系,围绕“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不断提高老年人经济供养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逐步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医疗卫生事业,强化老年医疗保健服务,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引导社会从幼儿开始改变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水平,让幸福更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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