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人口发展报告

发布日期:2019-06-15    类别:河南

 近年来,河南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河南时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解决人口与经济社会问题,努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2018年全省人口总量平稳增长,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全面二孩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流动持续活跃。

一、人口总量平稳增长

根据2018年全省人口抽样调查统计,河南省2018年末总人口为10906万人,比2017年增加53万人。常住人口9605万人,比2017年增加46万人,常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9%,排在广东省、山东省之后居全国第三位。

全省2018年出生人口12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72‰,比2017年下降1.2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7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6.80‰,比2017年下降0.1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5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2‰,比2017年下降1.06个千分点。

2018年河南人口发展报告

18个省辖市中,郑州市常住人口1014万人,首次跨入千万人口城市行列,也超过南阳市成为河南省常住人口最多的城市;最少的济源市常住人口73万人。由于各省辖市流动人口类型的差异和城镇吸纳、承载人口能力的差异,常住人口变动差异较大,2018年18个省辖市中,有15个常住人口增长,3个常住人口下降。其中,郑州市常住人口增长最多,增加26万人;周口市常住人口下降最多,减少8万人。2018年各省辖市常住人口变化情况见下表。

2018年省辖市常住人口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人

省辖市

2017年

2018年

2018年比2017年增加

郑州市

988.1

1013.6

25.5

开封市

454.9

456.5

1.6

洛阳市

682.3

688.8

6.5

平顶山市

499.9

502.8

2.9

安阳市

512.8

517.6

4.8

鹤壁市

162.1

162.7

0.6

新乡市

576.9

579.4

2.5

焦作市

356.0

359.1

3.1

濮阳市

363.9

360.9

-3.0

许昌市

440.9

443.7

2.8

漯河市

265.0

266.5

1.5

三门峡市

226.9

227.3

0.4

南阳市

1005.0

1001.4

-3.6

商丘市

729.9

732.5

2.6

信阳市

645.4

647.4

2.0

周口市

876.2

867.8

-8.4

驻马店市

700.1

703.7

3.6

济源市

73.1

73.3

0.2

二、出生回落,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

(一)出生人口下降

受育龄妇女人数减少和前两年堆积二孩效应的集中释放结束影响,2018年全省出生人数出现较大下降。全省2018年出生人口127万人,比2017年减少13万人;出生率为11.72‰,比2017年下降1.23个千分点。

出生的变动主要是受育龄妇女结构和生育政策的影响。2015年起育龄妇女人数进入下降通道,2018年全省15-49岁女性人口比2017年减少37万人,20-29岁生育旺盛期女性人口比2017年减少41万人。从结婚对数上看,2013年达到峰值126.24万对,随后逐年下降,2017年为86.97万对,比2016年减少10万对。随着大龄育龄妇女二孩抢生效应的集中释放结束,二孩生育也趋于平稳。按当前育龄妇女数量、结构和生育水平测算,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每年的出生人口数量会继续减少。

(二)全面二孩政策效应持续显现

一是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受计划生育政策及中国传统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河南省多年来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生育观念的转变,扭曲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得到纠正。2018年调查出生婴儿性别比比二孩放开前的2015年下降7.15个百分点。

二是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有所提高。2018年一孩占比39.6%,二孩为48.6%,三孩及以上占比11.8%。继2017年二孩出生人数首次超过一孩后,2018年二孩出生仍然高于一孩,但占比下降1.1个百分点。二孩数量缓解了一孩出生数量减少的影响,提升了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近年来,河南按照到河南考察时提出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城市建设和完善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城市;以中原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城镇发展速度和质量并升

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9605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4967万人,居住在乡村的常住人口为463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71%,比上年末提高1.5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增幅位居全国第一。2018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2.89%,增长1.59个百分点,增幅快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年来河南城镇化的发展迈出了三大步:一是2016年城镇化率在全国的位次上升二位,由第27位上升到第25位;二是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50%,达到50.16%,实现了河南由农业人口大省向新型城镇化人口大省的华丽转身;三是2018年城镇化率增幅跃居全国第一。

2018年河南省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由2010年相差11.13个百分点缩小到2017年的8.36个百分点、2018年的7.87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中,河南城镇化率的基数虽然较低,但近年来的增长速度较快,与相关省份的差距迅速缩小。

全国和中部六省城镇化率情况表2

                                  单位:%;百分点

省份

2000年

2010年

2017年

2018年

2018年比上年增长

全国

36.22

49.95

58.52

59.58

1.06

河南

23.20

38.82

50.16

51.71

1.55

山西

34.91

48.05

57.34

58.41

1.07

湖北

40.22

49.7

59.30

60.30

1.00

湖南

29.75

43.3

54.62

56.02

1.40

安徽

27.81

43.01

53.49

54.69

1.20

江西

27.67

44.06

54.60

56.02

1.42

河南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仅体现在发展速度上,城镇化发展质量和内涵也在不断提升。2018年全省城镇人口中使用市政统一供水的人口占83.0%,比2017年提高3.1个百分点;通过市政统一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人口占91.8%,比2017年提高9.1个百分点;通过市政统一的生活污水处理覆盖人口占67.1%,比2017年提高2.9个百分点。

(二)省内各地发展还存在不平衡

分省辖市看,由于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18个省辖市中有11个城镇化率超过50%,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郑州市城镇化率最高,为73.3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省辖市有7个。省辖市城镇化率最高和最低相差30.56个百分点,比2017年缩小0.45个百分点。

整体来看,近几年是各地城镇化发展较快的时期,城镇化水平得到快速提高的同时,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各地在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依托各自优势,紧紧抓住中原城市群、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产业集聚区发展、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多策并举,走出了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更快更好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8年各省辖市城镇人口情况表3

                                      单位:万人;%

省辖市

城镇人口

城镇化率

比2017年提高(百分点)

郑州市

744 

73.38 

1.15 

开封市

223 

48.85 

1.43 

洛阳市

397 

57.57 

1.55 

平顶山市

271 

53.98 

1.60 

安阳市

268 

51.75 

1.55 

鹤壁市

98 

60.07 

1.31 

新乡市

309 

53.41 

1.45 

焦作市

213 

59.42 

1.43 

濮阳市

163 

45.28 

1.55 

许昌市

234 

52.63 

1.57 

漯河市

140 

52.47 

1.56 

三门峡市

128 

56.29 

1.57 

南阳市

463 

46.23 

1.56 

商丘市

317 

43.30 

1.59 

信阳市

308 

47.55 

1.50 

周口市

372 

42.82 

1.60 

驻马店市

303 

43.10 

1.59 

济源市

46 

62.36 

1.31 

四、劳动适龄人口比重继续下降,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

2018年河南常住人口中0-14岁、15-64岁和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为2060万人、6526万人和101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1.45%、67.94%和10.61%。与2017年相比,0-14岁少儿人口比重提高0.04个百分点,增加13万人;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0.46个百分点,减少12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0.42个百分点,增加45万人。2018年人口总抚养比注为47.18%,比2017年上升0.97个百分点,自2008年达到最低后连续10年上升。

2018年河南人口发展报告

与全国水平相比,河南省0-14岁人口比重高于全国4.5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低于全国3.26个百分点,64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全国低1.33个百分点。

由于我省是外出人口大省,大量的劳动适龄人口外出到省外务工经商,也进一步加深了我省常住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受出生人口的下降,以及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预计今后几年少儿人口和劳动适龄人口将呈现下降,老龄化将继续加深,人口总抚养比持续上升。近年来,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逐年加深,社会负担持续加重,是我省人口结构的基本特征。

五、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我省人口婚姻状况依然表现出“一高三低”(有配偶人口比例高,未婚、离婚和丧偶比例低)的特点。2018年,我省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有配偶人口的比例达到74.92%,比2017年略升0.16个百分点;未婚人口占17.59%,比2017年下降0.3个百分点;离婚人口占1.42%,比2017年微升0.02个百分点;丧偶人口占6.07%,比2017年上升0.12个百分点,且近几年这一比例基本稳定。“一高三低”的特点充分体现了我省人口婚姻状况持续稳定的特征,是我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受教育程度对人口的婚姻态度和状态影响较大,文化程度越高未婚的比重越大。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未婚人口占全部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口的3.89%;初中文化程度未婚人口占全部初中文化程度人口的12.31%;高中文化程度未婚人口占全部高中文化程度人口的35.2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未婚人口占全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的40.52%。

婚姻状况的构成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未婚男性比例高出女性6.18个百分点,离婚男性比例高出女性0.5个百分点,丧偶女性比例却高于男性4.47个百分点。分学历上看,小学、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男性未婚比例都高于女性,但大专以上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未婚比例却明显高于同等学历的男性4.24个百分点。男女婚姻状况的这种差别反映了男性和女性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和生理条件的不同。

六、人口流动持续活跃

河南是人口大省,更是流动人口大省,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流出省外人口增速明显放缓,省内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人口流动持续活跃。2018年户籍外出人口占户籍人口的比重比2017年增长1.3个百分点。

(一)出省流动人数放缓

河南省目前仍然处于人口净流出状态,但流出速度减缓。2018年省际净外出人口比上年增加7万人,增量比 2017年减少31万人。

从跨省外出人口的流向上看,外出省外人口仍然主要是流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以广东为最多,其次是北京、浙江、江苏和上海,分别占外出省外人口的17.9%、14.7%、14.3%、12.0%和8.1%,外出到这五个省份的人口占到整个出省人口的67.0%。其他外出人口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还有新疆、天津、以及河北、山西、山东、湖北等周边省份。

(二)郑州市的人口吸纳力持续增强

郑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人口的吸纳力持续增强,外省流入河南的人口中的36.8%流入到郑州市,比2017年提高3.1个百分点;省内跨市流动人口中的59.8%流入到郑州市,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和驻马店市是我省流出人口的主要来源地,并且外出人口以出省为主,出省人口占外出人口的比重均超过50%以上,最高的信阳市出省人数占外出人口的71.2%,其余省辖市以省内流动为主。

(三)省内流动以在本县(市、区)内流动为主

在省内流动人口中主要以在本县(市、区)内流动为主。在省内流动人口中跨市流动人口占28.6%,市内跨县流动人口占15.2%,其余56.2%的外出人口都是在本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间流动。近几年这种以县内流动为主的流动人口的分布结构基本稳定。这种流动特征充分说明增强县域经济的承载力对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很大,这也是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种主要途径,在转移就业增加了收入的同时还能照顾到家庭,已成为大部分外出人员的首选。

七、河南人口发展趋势及建议

按照现在的生育政策、生育意愿和人口结构看,未来几年我省人口发展的基本特征是人口总量缓慢增长,出生人口逐年下降,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力资源所占比重逐年下降,人口红利将逐渐减弱。目前,我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已进入到以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为目标的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的新阶段,面对人口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要统筹规划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及时监测人口发展趋势变化。

1.做好生育服务,提高妇女生育意愿,实现人口均衡发展。要营造良好孕育环境,加快幼儿托育机构发展;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降低育儿成本。

2.健全养老保障体制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多元养老和专业医养服务体系,从经济和社会服务方面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促进形成老有所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幸福和谐社会形态。

3.落实人才引进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就业服务、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扶持本省优势企业发展,同时吸引更多的省外优质企业落户河南,创造更多更优质的工作岗位,以达到吸引人才,逐步形成人才的“虹吸”效应,引导出省劳动力回流就业创业,进而改善人口结构。

 

注:人口总抚养比是指少儿人口(0-14岁)和老年人口(65及以上)与劳动适龄人口(15-64岁)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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