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减少贫困人口12842人 脱贫率达到13.4%

发布日期:2015-02-27    类别:广西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为贫困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促进贫困村经济快速发展。去年,全县脱贫12842人,脱贫率达到13.4%。

去年,灵山县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到贫困村建设,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全县共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级2014年专项扶贫资金160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3835万元、县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共计投入5485万元用于扶贫村开发。通过抓好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产业项目开发等,进一步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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