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口已超1800万 将提高非深户籍人员办证门槛

发布日期:2014-12-28    类别:广东

截至去年年底,深圳户籍人口325.5万,非深户籍人口达1505.08万,是中国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被要求严控人口规模的特大城市。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希望深圳在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适当提高办证门槛,调控人口规模。25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首次递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首次设置了办证门槛,但也大幅提高了该证的服务功能。

办证门槛有二持证可享三层服务“礼包”

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傅伦博说,此次居住证条例的调整对象是特区内非深户籍人员,改革的两大方向,即提高办证门槛和扩大居住证使用功能。

办证门槛有二,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并在申领之日前一年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12个月;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申领之日前一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者前二年累计满18个月。

而持证之后则可享三个层次的公共服务:一是规定了10多项基本公共服务,即持证人可按规定,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手续,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申请就业辅导培训等公共服务。二是附条件待遇,即持证人符合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保参保年限等条件,除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外,还可以申请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租房补贴,同住父母享受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三是申请入户,即持证人符合深圳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保参保年限等积分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租户违法或发房屋“限制使用令”

深圳外来人口基本上都住在出租屋,其中有近100万无正当职业、无稳定收入者长期滞留。市公安局表示,近年来全市处理的犯罪嫌疑人93%为外来人员,发生的刑事案件一半与出租屋有关;还有大量的滞留人员利用出租屋从事非法营运、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活动,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针对这一现状,条例把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住所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申报义务人,“重点是出租屋业主”,要求居住登记由义务人主动申报,做到“来深必登记”,以此掌握流动人口信息。

“申报义务人发现其申报登记人员利用居所从事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报告,否则将处罚款,直至拘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或申报义务人发现这些人员利用居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除处罚违法者外,还将责令申报义务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无法整改的,将发‘限制使用令’,限制房屋出租、经营等使用功能,或者依法查封、责令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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