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东人口发展状况简析

发布日期:2014-12-28    类别:广东

一、2013年广东人口发展的主要特征

(一)人口总量增长有所放缓
 2013年末,广东省常住人口为10644万人,其中男性5548.72万人、女性5095.28万人,性别比(女性为100)108.90,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93人,常住人口总量比上年末增长0.47%,增幅比上年回落0.38个百分点。2013年全省人口增长速度与上年比较虽有减缓之势,但受庞大的人口基数影响,广东人口总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同期,全省出生人数113.73万人,出生率10.71‰;死亡人数49.80万人,死亡率4.69‰;自然增长人数63.93万人,自然增长率6.02‰。与上年相比较,出生人数及自然增长人数分别减少8.64万人和9.38万人,死亡人数则略增0.74万人。
(二)总抚养系数呈持续下降趋势
2013年全省年末常住人口分年龄人数为: 0-14岁1558.28万人,15-64岁8216.10万人,65岁及以上869.62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14.64%、77.19%和8.17%。人口年龄结构继续表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特征,按国际通用年龄结构标准衡量,目前广东人口年龄结构处于“老年型”类型时期(见表1)。而从人口的抚养系数来看,2013年末,全省少年儿童抚养比为18.97%,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0.58%,总抚养比为29.55%。与上年相比较,少年儿童抚养比和总抚养比分别下降1.76个和0.35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则上升了1.41个百分点。广东人口总抚养比表现出持续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广东社会经济发展平稳,吸纳了大量的省外劳动力,使劳动年龄人口所占比重逐年提高。目前,在全国,广东仍属于劳动力人口资源丰富、总人口抚养系数相对较低的省份。
 
表1 广东省人口结构类型及其变化
                                                                             单位:%
类别 国际通常使用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
判别标准
2012年 2013年
年轻型 成年型 老年型
少年儿童人口比例 >40 30-40 <30 15.96 14.64
老年人口比例 <4 4-7 >7 7.06 8.17
老少比 <15 15-30 >30 44.24 55.81
      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推算。
 
(三)人口城镇化发展稳步提升
从广东常住人口的城乡居住分布看,2013年末,城镇人口7212.37万人、乡村人口3431.63万人,分别占人口总量的67.76%和32.24%。其中,粤东西北地区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59.22%、40.34%和45.85%,比上年分别提高0.17、0.62和0.55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底,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比上年净增72.01万人,增长1.01%,比同期常住人口增幅高0.54个百分点。随着常住人口向城镇地区高度集聚,居住在城镇的家庭户比重不断提高,乡村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逐步缩小。2013年在全省家庭户中,城镇家庭户所占比重为88.41%,比上年增加0.73个百分点;乡村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数3.67人,比上年以及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减少0.04人和0.07人。
(四)人口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
随着全省文化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2013年广东人口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在校生数量不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的规模继续居全国前列。根据教育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在校生为170.9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9.31万人;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为766.13万人,小学为807.94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51.83万人和0.30万人。
(五)人口婚姻状况保持在较稳定的水平上
人口婚姻状况的变化对社会发展、人口总量增长以及提高人口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表明,2013年末,全省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各种婚姻状况所占的比重分别为:未婚占26.32%、有配偶占68.51%、离婚占0.81%、丧偶占4.36%。与上年相比较,除未婚人数比重下降0.88个百分点外,其余有配偶、离婚和丧偶人数的比重分别上升0.71个、0.09个及0.08个百分点。在已婚人口的群体中,有配偶人数比例提升幅度为最大,而离婚与丧偶人数的比例上升幅度均低于0.1个百分点,这说明广东常住人口的婚姻状况继续保持稳定。

二、广东人口发展存在的若干问题
“十二五”时期,是广东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也是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刻。这既为处于重大转折期的广东人口发展提供了增长放缓、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以及人口城镇化的有利条件,但同时也给人口发展带来了多样性和复杂性。
(一)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2013年末,在广东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达到869.62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8.17%,老年人口比重首次超过8%。同期,广东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比上年增加121.63万人,增长16.26%,比全省常住人口增幅高出15.79个百分点。全省老年人口规模以及所占比重呈现逐年上升,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广东老年人口抚养比也逐年攀升,2013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0.58%,比上年提高了1.41个百分点,即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要多负担1.4名老年人口。因此,进一步促进人口结构与社会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劳动力文化素质整体偏低
随着全省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吸纳一批高学历人才入粤就业,广东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有了较大的改观。但受产业结构影响,全省就业人口中智力型劳动者比例不高,就业人口受教育水平整体不高,吸引高端人才入粤就业的优势不明显。2013年末,广东省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4年,仅相当于国内学制设置的初中文化毕业水平,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就业人口受教育水平尚存一定距离。就业人口的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将难适应广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参与国内外市场激烈竞争的发展需要。
(三)区域人口发展不均衡状况没有明显改善
2013年末,居住在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市的人口5715.19万人,比上年增长0.45%;占广东省常住人口总量的53.69%,比上年微降0.02个百分点,处于基本持平状态。全省常住人口集聚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格局没有发生改变。在人口城镇化发展方面,不同区域的差异仍然十分明显,2013年珠三角9市城镇人口比重达到83.80%,分别比粤东西北高24.58、43.46和37.95个百分点。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经济发展不均衡会导致人口发展不均衡,相反,人口发展不均衡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新增毕业生就业不容乐观
据教育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毕业生分别为41.23万人和48.83万人,比上年增长2.05%和16.48%。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生人数持续呈“阶梯式”递增,再加上省外各类教育程度的毕业生来粤寻找工作,如何为生新代劳动者创造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初次就业比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统筹,逐步解决人口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加快粤东西北城镇化发展进程
城镇化既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也是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参与统一市场竞争、实现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条件。然而,广东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人口城镇化发展差别明显,粤东西北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大幅落后于珠三角地区,并且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若以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考量工业化对城镇化的提升程度,2013年末,广东省人口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为1.54,与先进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根据世界银行人口预测及联合国《世界城市化展望》所提供的资料显示,2012年,亚太地区的日本、韩国“两率”比值分别为3.54和2.13。因此,加强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理顺各种行政关系,加快粤东西北地区中心城镇的发展步伐,尽可能缩小与珠三角地区存在的较大差别,这对提高整个广东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此外,在加快全省人口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防止“唯城镇化率”以及滥用行政手段盲目调整的倾向。这不仅降低了城镇发展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而且也减弱了城镇应有功能的发挥。
(二)完善城乡老年人口保障制度,增强全社会保障能力
人口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省人口老龄化进程正逐步加快,因此如何积极应对,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各级政府需要破解的难题之一。目前,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应对能力仍然较弱,尤其是现存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致使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则相对较窄,服务质量不高,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社会保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要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抓住当前劳动力资源丰富、城乡居民储蓄率高以及总抚养比相对较低等“人口红利”因素,努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建全适合城乡老年人口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城镇应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力度推行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而农村则应提倡传统的家庭式养老,扩大农村养老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制度,对农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的“三无”老年人继续实施“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新路。
(三)以发展教育和服务业为抓手,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问题
在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问题上,要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程度,切实推行劳动力就业准入政策,使劳动力供给在更高、更全面的技能方面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相吻合。一方面采取以就学替代就业的办法,推迟年轻人的就业时间,减轻即期新生代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继续大力发展职业或相关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开发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潜力,消除就业心理障碍,使受过各种劳动技能培训的年轻劳动者成为劳动力资源的生力军。与此同时,还要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双转移”战略等长效发展机制,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换代,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就业人口比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广东第一产业劳动力出现绝对数明显下降趋势,第二产业随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转型升级,原有吸纳新增劳动力的优势正在逐渐减弱,而服务业已逐步取代第二产业成为消化吸收新增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因此,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服务业,尤其是发展社会需求量大、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例如旅游业、社区服务业、教育和医疗产业等是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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